前言
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蔓延扩散,原料药在医药产业链中的重要性凸显。从中国原料药企业复工复产较晚引发全球对原料药供应的紧张情绪,到印度限制多种原料药出口导致原料药进口国纷纷表示担忧和不满,原料药产业安全问题受到了国际社会的空前关注。未来全球原料药产业格局即将在这种关注中重塑,而新冠肺炎疫情将成为这场重塑的“催化剂”。
为应对即将到来的全球原料药产业格局的变化,我国原料药企业应未雨绸缪,以争取在未来的产业链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,并谋求更好发展。
同时,我国原料药的相关法规也不断的改进并完善,逐渐与国际接轨,为原料药企业的研发指明了方向!
新分子实体
对于1类跟2.1类新药和改良型新药新分子实体,原则上,原料药是不需要去强制登记的。但是,去进行单独登记的话,在后期的一些变更,还有一些药品全生命周期的一些维护方面肯定是具有一些优势的,当然,也可以直接放在制剂的资料当中,跟制剂一起交,这样也可以节省一部分审评的费用,所以一方面是方便一点,另外一方面就是费用减免一些,看企业的选择,两种方式都可以的。
单独去登记的品种在获批以后可以获得原料药批准通知书,如果你跟制剂一起交的话,按照现在的法规,他会在制剂的批件当中去登记原料的相关的信息,是没有这个原料药批准通知书的,所以说,具体怎么选择,实际上不同的企业,会做出不同的选择,也可以在临床阶段的时候可以跟制剂一起提交。那么在上市报产的时候也可以选择去登记,这样的方式也是经常采用的,我们可以看到原辅包登记平台上有很多的数字和代码的组合,实际上都是1类和2.1类新药的一个代码,他们没有经过药典委的核名,所以是那么奇怪的一个名字。
本文为原料药登记备案资料及流程总结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!